化療藥物碰到皮膚,會引起局部皮膚損傷,具體的損傷程度由于化療藥物種類、滲透量的大小不同,可有不同的臨床表現和體征。
使用化療藥物的腫瘤患者大多體弱,可能存在血管硬化、脆性大,以及血管彈性小、管腔血流速度慢等問題,同時由于化療藥物刺激性大,因此容易出現化療藥物外滲、碰到皮膚的問題。化療藥碰到皮膚后,根據臨床癥狀和體征可分為三期,Ⅰ期局部組織炎性反應期多發生于滲漏早期,局部組織腫脹,皮膚出現紅斑,呈持續性刺痛、劇痛、燒灼樣痛。Ⅱ期靜脈炎性反應期,一般發生在藥物滲漏后的2-3天,受損血管沿靜脈走向呈條索樣腫脹、變紅,同側腋窩或腹股溝淋巴結腫大,疼痛,患者可伴有發熱。Ⅲ期組織壞死期,此時淺表組織壞死,導致潰瘍形成,可累及皮下肌層,甚至深部組織結構受累。
化療藥碰到皮膚后,治療主要以局部對癥治療為主,可進行局部冷敷或者藥物濕敷,如外用氫化可的松乳膏等,也可以用酒精紗布等進行濕敷,嚴重者進行局部外科處理,如清創縫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