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心病在臨床通常指肺源性心臟病,其發展到晚期的壽命無法明確,通常與是否積極治療、后續生命體征的控制情況有關,根據臨床經驗,一般為1年左右。在確診為肺源性心臟病之后,建議盡早就診,并在醫生的指導下根據其病情狀況制定相應的治療方案,以控制病情。
如果肺源性心臟病的病情發展至晚期,且患者存在呼吸困難、發紺等呼吸衰竭情況,此時可以在醫生的指導下通過使用呼吸機,以維持正常的呼吸功能。同時如果患者存在氣促、心悸等心力衰竭表現,則可以遵醫囑予以氫氯噻嗪片、毒毛花苷K注射液等藥物進行治療。如果病情控制得當,患者依從性較好,生存期可以得到一定改善,可能存活1年以上。但是如果晚期肺源性心臟病患者并不配合治療,而且誘發感染,則患者的壽命容易受到影響,可能僅能存活幾個月。
肺源性心臟病的病因通常是肺部疾病,此外也可能是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氣管擴張、胸廓畸形等疾病導致。因此對于肺源性心臟病患者,建議積極治療原發病,以免影響患者的壽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