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對于乙肝表面抗原低于1500ng/ml,且不存在肝功能異常及干擾素禁忌證的患者,都適合打干擾素進行治療。尤其是對于年齡
如果患者的乙肝表面抗原滴度較高,或乙肝病毒DNA載量較高,患者打干擾素進行治療效果欠佳,可能不能達到理想治療效果。同時因為干擾素副作用較多,如果存在肝功能異常,或存在干擾素禁忌證,可能導致肝功能進一步惡化,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因此,對于符合抗病毒指征的年齡低于40歲、近幾年內有生育要求、希望短期完成治療的患者,或初次接受抗病毒治療的患者,可以考慮遵醫囑應用干擾素進行治療。
研究表明,40歲以下的年輕人用干擾素治療效果,比40歲以上的人群好,但對于年齡偏大的患者,也可以遵醫囑進行應用,尤其對于之前從來沒有接受治療的患者,自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也可以先用干擾素治療。需要注意的是,干擾素具有較多的用藥不良反應,患者應在專業醫生的指導下使用,切勿自行用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