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骨折一般是指腰椎骨折,經過兩個月之后,大部分患者不可以做飯,因為常規的腰椎骨折愈合至少要三個月,所以一般建議三個月后復查。若骨折愈合良好,才可正常活動,進行做飯等操作。如果骨折愈合不佳,還需要繼續治療。
腰椎屬于松質骨,骨折兩個月左右,一般還處于原始骨痂形成期、骨塑形期,此時骨折仍處于不穩定的狀態,局部還未完全愈合。如果腰椎骨折還沒有痊愈就去做飯,腰椎的活動會加重腰椎骨折處的損傷,導致骨折移位、壓迫脊髓神經,進而引起下肢神經癥狀,所以不能過早活動做飯,需要直至骨折完全愈合康復才能做飯。
對于部分特殊類型的腰椎骨折,如骨質疏松導致的腰椎壓縮性骨折,骨折后沒有采取臥床休息保守治療,或者切開復位釘棒內固定術,而是進行微創手術,行經皮穿刺椎體成形術。該手術的優點在于創傷小、止痛效果明顯,而且可早期下地活動,一般手術一到兩周后無下肢神經癥狀時,可咨詢醫生后進行下地活動,此時也可以進行做飯等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