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用凝膠開封后1個月則不建議用,如果保存不當,則不宜使用。
眼用凝膠指原料藥物與適宜輔料制成的凝膠狀無菌眼用半固體制劑,常見的包括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膠、小牛血去蛋白提取物眼用凝膠、鹽酸左氧氟沙星眼用凝膠等。通常此類藥物開封后1個月藥效可能會降低,此時使用難以達到預期的治療效果,可能會延誤病情,因此不建議再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患者保存不當,如放置于陽光強烈或不干凈的環境,則藥物失效的時間則會變快,也可能會出現感染的現象,因此不宜再次使用,以免刺激眼部,影響眼部健康。
建議患者在醫生的指導下合理用藥,并合理保存藥物,切勿使用過期變質的藥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