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奶粉超過保質期一個月不能給寶寶喝。具體情況分析如下:
奶粉是將動物奶用冷凍或加熱的方法,除去乳中幾乎全部的水分,干燥后添加適量的維生素、礦物質等加工而成的沖調食品,富含蛋白質、脂肪等營養物質。超過保質期一個月,奶粉可能會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被分解和變質,造成其營養成分流失,甚至產生有毒物質,食用后不僅不能正常供給寶寶所需要的營養,還可能會導致食物中毒,誘發腹瀉、嘔吐等癥狀,危害寶寶的身體健康,所以不能給寶寶喝。

應林燕 副主任醫師兒科學
三級甲等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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