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踝骨折1個月時,一般不可以走路。因為無論是外踝骨折還是內踝骨折,一般都需要3個月左右時間愈合,即使踝部骨折行手術內固定術,也不建議1個月就開始下地走路,以免骨折延遲愈合或者不愈合。具體下地時間需要咨詢專業的骨科醫生,根據骨折愈合情況決定。
即使右踝骨折比較輕微,并沒有出現移位情況,一般也需要石膏外固定4-6周,同時2個月內患肢勿負重,因為大部分骨痂的生長都需要2-3個月的時間。如果是移位較重的骨折,在進行手術內固定治療后,1個月也不能負重走路,因為1個月時踝關節骨折沒有明顯骨痂生長,此時下地走路容易導致內固定鋼板斷裂,或者骨折延遲愈合、不愈合。
另外,影響骨折愈合還與患者年齡、身體狀況等有關,老年患者患有糖尿病或者重度骨質疏松,骨折愈合可能需要更長時間。而且右踝骨折時,具體走路時間需要根據患者每月拍片復診的情況決定。若拍片復查有明顯骨痂生長,可以先拄拐下地,但不能完全負重,通常需要3個月左右的時間,等到骨折完全愈合,才能夠完全脫拐行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