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一般不存在心功能分級標準5級的說法,一般將心功能分為4級,即心功能Ⅰ級、心功能Ⅱ級、心功能Ⅲ級、心功能Ⅳ級,是適用于單純左心衰竭、收縮性心力衰竭患者的心功能分級。
1、心功能Ⅰ級:
患者有心臟病,但體力活動不受限制,一般體力活動不引起過度疲勞、心悸、氣喘或心絞痛。
2、心功能Ⅱ級:
患者有心臟病,以致體力活動輕度受限制,休息時無明顯癥狀,一般體力活動會引起過度疲勞、心悸、氣喘或心絞痛。
3、心功能Ⅲ級:
心臟病患者的體力活動明顯受到限制,休息時無明顯癥狀,但小于一般體力活動時可引起過度疲勞、心悸、氣喘或心絞痛。
4、心功能Ⅳ級:
心臟病患者在休息時也有心功能不全或心絞痛癥狀,進行任何體力活動均使不適癥狀明顯增加。
如果患有心臟病的患者在日常生活中身體出現了不適癥狀,要及時向主治醫生求助,以免病情惡化,對身體造成更嚴重的傷害。患者在治療期間要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不要過于緊張,也不要過于勞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