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擾電治療儀一般用于局部止痛,例如出現軟組織損傷或疼痛、術后傷口愈合不良、慢性炎癥等,但應注意,急性創傷期、心腦血管疾病、惡性腫瘤發作期等人群需禁止使用。
一、適應證:1、軟組織損傷或疼痛:如果存在慢性軟組織損傷,例如關節扭傷、落枕、肩周炎、頸椎病等可以做干擾電治療儀,一般情況下還可用于慢性疼痛、神經炎或痙攣、肌腱扭傷、拉傷修復期等的治療,可以改善局部血液循環、促進軟組織血流加速和緩解肌肉痙攣、水腫而緩解疼痛;
2、術后傷口愈合不良:手術后有些患者由于傷口脂肪液化、瘢痕增生、傷口瘙癢或持續不愈等,可能與局部組織循環不良、缺血等原因所致。使用干擾電治療儀可以促進手術口部位組織血液循環,溫暖局部,增加血流量而促進組織修復,利于消除增生和緩解瘙癢,脂肪液化等引起的傷口不愈的治療;
3、慢性炎癥:如腱鞘炎、關節滑囊炎、關節炎疼痛等,使用干擾電治療儀,可以促進風濕性關節炎、頸椎病、腰椎增生或滑囊炎等原因引起的疼痛治療,如果是治療儀的紅外線,促進局部炎癥滲出吸收,減少滑囊液和改善循環而止痛,促進骨膜和關節滑膜修復;
4、其他:坐骨神經痛、腸粘連、腸麻痹、胃下垂、尿潴留、尿失禁、肌肉萎縮、雷諾病等疾病,也可選擇干擾電治療儀進行治療。此外如果存在骨折但愈合延遲的情況也可進行針對性治療。
二、禁忌證:1、急性創傷期:急性創傷后有明顯的水腫和血腫等情況下禁忌使用,因為治療后使局部血管擴張而加重出血加重,因此,急性損傷期不可以使用;
2、心腦血管疾病:患者有明顯血壓增高、心臟病、心功能不全身體不適時不可以使用,會增加患者心理負擔,誘發心律失常、心率加快或血壓增高等;此外,心臟安裝了起搏器、支架等植入物的患者應禁止使用干擾電治療儀,以防治療時的電磁或紅外線波對電子儀器設備產生損害或干擾;
3、惡性腫瘤發作期:惡性腫瘤患者不適合使用干擾電治療儀止痛,治療后可能促使病變部位血管循環加速,血流量增加而促進癌細胞生長或活動;
4、其他情況:如孕婦、化膿性感染、皮膚有明顯潰瘍、化膿等情況時禁止使用,以防使用不當,掩蓋病情判斷而誤診誤治或加重出血等。
如果出現以上適應證可及時至醫院就診,完善相關檢查后,例如X線、B超等,確診后遵醫囑進行治療。在治療過程中也需要注意其禁忌證,以免對機體產生不良影響,甚至導致病情加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