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過期二個月的食品不能吃,以免引起身體不適,具體分析如下:
過期二個月的食品可能已經變質,容易生成對人體有害的物質,如黃曲霉毒素、亞硝胺、丙烯酰胺等,一般是不能吃的。若患者誤食了過期的食品,可能會加重胃腸道負擔,容易引起腹痛、腹瀉、惡心、嘔吐等不適癥狀,甚至會引起急性胃腸炎。
若患者出現上述不適,應及時就醫,以免延誤病情。另外,在日常生活中,患者在購買食品的時候,應注意觀察保質期,盡量減少誤食的可能。

蔡晶晶 主治醫師營養科
三級甲等北京大學人民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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