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您描述的情況,上個月21號來月經,本月2號和15號有過性生活。通常情況下,女性的排卵期在月經周期的中期,大約在下次月經前的14天左右。因此,從上月21號到本月15號的時間段來看,懷孕的可能性較低。
然而,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避孕安全,醫生通常會建議服用緊急避孕藥作為預防措施。這是因為雖然您的排卵期可能已經過去,但并不能完全排除懷孕的可能。緊急避孕藥的主要作用是通過延遲排卵或干擾受精來達到避孕效果。
如果您對是否需要繼續服藥有疑問,可以考慮以下幾點:
緊急避孕藥應在性生活后72小時內服用,越早效果越好;
如果已經超過了緊急避孕的最佳時間窗口(72小時),則不建議再服用緊急避孕藥;
除了緊急避孕藥外,還可以考慮使用其他常規避孕方法,如 condoms 或者宮內節育器等。
總之,為了安全起見,在沒有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情況下,及時咨詢醫生并按醫囑服藥是更為穩妥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