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類風濕關節炎?其實它是一種以累及全身多個關節、對稱性關節慢性病變為主要特征的自身免疫性疾病。類風濕關節炎的潛伏期會比較長,在發病初期,通常沒有明顯的癥狀,很多患者也會忽略這些癥狀,直到病情比較嚴重后才開始重視,這種情況會給患者的健康帶來很大的威脅。那我們要如何才能知道自己是否患有類風濕關節炎呢?別急!有診斷標準。
目前,類風濕關節炎的診斷標準仍是沿用1987年美國風濕病學會制訂的類風濕關節炎分類標準以及可疑類風濕關節炎附加標準。具體如下。
標準一:晨僵持續至1小時,病程至少6周。具體表現為晨起時關節以及其周圍組織出現僵硬感,至少會持續1小時,而且病程至少有6周。
標準二:有3個或3個以上的關節腫,病程至少6周。具體表現為至少3個的關節區同時出現軟組織腫脹的情況,而且病程至少有6周。
標準三:腕、掌指、近指關節腫,病程至少6周。具體表現為腕、掌指、近指關節中至少1處關節腫脹,而且病程至少有6周。
標準四:對稱性關節腫。具體表現為身體雙側相同關節區同時受累,表現為對稱性關節腫脹。
標準五:有皮下結節。具體表現為可能會在關節伸側、關節周圍、骨突出等部位觀察到有皮下結節的癥狀。
標準六:手X線片改變。具體表現為在手和腕的后部有相應的類風濕關節炎放射學改變,必須要包括骨質侵蝕、受累關節、鄰近部位有明確的骨質疏松或關節間隙狹窄。
標準七:類風濕因子陽性(滴度>1:20)。具體表現為:可以在血清中檢測出類風濕因子陽性率大于1:20。
可疑附加標準表現分別為:1、晨僵;2、持續的、反復的關節壓痛或活動時疼痛,至少6周;3、現在或過去曾發生關節腫大;4、皮下結節;5、血沉增快或C反應蛋白陽性;6、虹膜炎。
那么,我們一般需要符合幾項標準才能夠自我診斷為類風濕關節炎呢?如果符合類風濕關節炎標準中的7項,那么你就要引起重視了,這種情況基本可以自我診斷為典型的類風濕關節炎;如果符合4項,這時你一般可以自我診斷為患有類風濕關節炎;如果符合3項,你可以自我診斷為可能患有類風濕關節炎。需注意的是,即使符合類風濕關節炎標準不足2項,也不要掉以輕心,如果你還同時符合可疑附加標準中的2項或以上,一般也可以自我診斷為可疑患有類風濕關節炎。
綜上所述,患者可以根據以上標準進行自我診斷,同時正確認識類風濕關節炎,如果發現有類似癥狀出現,建議及時就醫,做到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