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構音障礙可包括運動性構音障礙、器質性構音障礙及功能性構音障礙,通常是指由于發音器官神經肌肉的器質性病變,而引起發音器官肌肉無力、肌張力異常及運動不協調等,出現發音、共鳴、韻律等言語運動控制障礙。
1、運動性構音障礙:由于參與構音的器官,如肺、聲帶、軟腭、舌、下頜、口唇等的肌肉系統及神經系統疾病所致運動功能障礙,即言語肌肉麻痹,收縮力減弱和運動不協調所致的言語障礙;
2、器質性構音障礙:由于構音器官形態異常導致機能異常而出現的構音障礙,常見于先天性唇腭裂、先天性面裂、巨舌癥、齒列咬合異常、外傷致構音器官形態,以及機能損傷、神經疾患致構音器官麻痹、先天性腭咽閉合不全等;
3、功能性構音障礙:錯誤構音呈固定狀態,但找不到構音障礙的原因,即構音器官無形態異常和運動機能異常,聽力在正常水平,語言發育已達4歲以上水平,即構音已固定化。造成功能性構音障礙的原因尚不清楚,可能與語音的聽覺接受、辨別、認知因素、獲得構音動作技能的運動因素、語言發育的某些因素有關,大多病例通過構音訓練可以完全治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