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語和構音障礙在神經科疾病診治過程中較為常見且復雜,也易混淆。二者在定義、病損部位、臨床表現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
一、定義不同:1、失語:是指因大腦語言功能區及其聯系纖維局部受損,導致口語或書面語言的理解、表達、命名、閱讀、書寫等過程處理受損的一類言語障礙;
2、構音障礙:是指因發音器官神經肌肉器質性病變,導致發生言語的肌肉運動緩慢、無力、不精準或不協調等而出現的一類言語障礙。
二、病損部位及臨床表現不同:1、失語:若額葉下回后部受損,稱為運動性失語,主要是以語言流利性受損為主。若顳葉上回后部受損,稱為感覺性失語,主要是以語言的聽力及理解障礙為主。若優勢半球顳葉中回后部受損,稱為命名性失語,主要是以對物體命名發生障礙為主。另外,還可表現失寫、失讀等癥狀;
2、構音障礙:主要是單側或雙側皮質脊髓束受損或者基底節及小腦病變。表現為發音困難,語言不清,音調異常,語速過慢、過快,音量過弱或過大,但聽力和理解能力、書寫能力基本正常,可通過文字進行正常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