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度強迫癥的表現癥狀主要分為強迫觀念和強迫行為。
1、強迫觀念:強迫觀念是指患者會反復進入自己腦中的意向,產生焦慮情緒。輕度強迫癥表現為反復懷疑門窗是否關緊,反復懷疑東西是否破損等。
2、強迫行為:強迫行為通常是為了緩解強迫思維帶來的焦慮而采取的行動。如碰到臟東西會反復洗手以保持干凈,并且會按照特定的程序來清洗,如果破壞程序,會產生焦慮的情緒。
強迫癥患者需要放平心態,轉移注意力,做一些感興趣的事情擺脫強迫觀念和行為。

劉強 副主任醫師精神心理科
三級甲等上海市精神衛生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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