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盤植入通常在9個月左右最危險。在胎盤植入之后,隨著孕周逐漸增加,胎盤植入的面積、深度會逐漸嚴重。因此越接近孕晚期,尤其是接近孕足月時,胎盤植入也將會更加危險。
胎盤植入通常會在懷孕3個月時出現,要求孕婦定期檢查,如果發現胎盤植入的情況,早期應及時采取治療措施,積極進行保胎治療,多注意休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風險。但在孕晚期,或者是接近孕足月時,即使是進行剖腹產手術,胎盤植入的危害也比較大。
由于胎盤植入過深,可能會導致膀胱的植入,在手術的過程中沒有辦法完全進行分離,需要進行子宮全切手術,可能會增加大出血、失血性休克、羊水栓塞,以及周圍臟器損傷等風險。胎盤植入對于孕產婦的生命安危影響較大,并不止是胎盤植入的孕婦越接近預產期風險越高,還需要綜合考慮母兒諸多方面的問題,比如希望讓胎兒在分娩之后有更好的存活幾率等。
在診斷為胎盤植入時,比如中央型的前置胎盤伴有胎盤植入,通常建議至少要在懷孕34-36周時,可以酌情考慮終止妊娠,需要充分評估胎盤植入對于產婦生命安危的影響,綜合評估胎兒出生后的存活能力,選取對于母兒較合適的時機進行分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