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短程化療療程一般在6個月左右,肺結核化療應遵循肺結核治療用藥的原則,即早期、聯(lián)用、足量、規(guī)范、全程。治療期間不能停藥,也不可隨意換藥或漏服。
1、強化期:肺結核的初治患者可先進行為期2個月的強化期治療,藥物一般選擇利福平、異煙肼、鹽酸乙胺丁醇、吡嗪酰胺、硫酸鏈霉素等,同時需配合還原型谷胱甘肽、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等護肝藥物保護肝臟。強化期的目的主要是快速殺滅結核分枝桿菌,并將傳染性降至最低;
2、鞏固期:2個月的強化期結束后,就進入為期4個月的鞏固期,一般建議使用利福平、異煙肼等藥物配合護肝藥進行治療,鞏固期的目的主要是避免復發(fā)。
肺結核短程化療期間要定期檢查X線胸片、CT以及肝功能,對于少數(shù)復治患者或耐藥性肺結核患者,可能需要相應地延長治療時間。治療過程中患者需戒煙戒灑,加強飲食營養(yǎng),多吃富含維生素的食物以及富含優(yōu)質(zhì)蛋白的食物,如青菜、蘋果、香蕉、雞肉、牛奶、雞蛋等,促進病情恢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