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癥能通過自調節來調節情緒狀態,主要表現在傾訴、自放松、參與活動、聆聽音樂、抒發情緒和自鼓勵等方面。
1.傾訴:對別人吐露心聲,減輕心中緊張,焦慮。
2.自放松:例如呼吸放松法,尋找安靜的環境,取坐位,定時平靜呼吸,反復運動幾分鐘。
3.參與活動:參與更多的集體活動,利用個人優勢,改善人際關系。
4.聆聽音樂:聽些寧靜的樂曲,能安撫心情,使人精神松弛。
5.抒發情緒:遇有不順心之事,可通過寫日記和寫信來發泄情緒。6.自鼓勵:通過對所做成功事的回憶,引起積極的情感,并給以某種肯定和鼓勵。一旦發現強迫癥的癥狀比較嚴重的時候,就需要到正規的醫院接受檢查,并在醫生的指導下接受治療,才不會延誤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