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分析:藥物治療是治療肌瘤的重要措施,可考慮藥物治療者:1.子宮肌瘤小于2-2.5個月妊娠子宮,癥狀輕,近絕經年齡;2.肌瘤大而要求保留生育功能,避免子宮過大、過多切口者;3.肌瘤致月經過多、貧血等可考慮手術, 但患者不愿手術、年齡在45-50歲的婦女;4.較大肌瘤準備經陰式或腹腔鏡、宮腔鏡手術切除者;5.手術切除子宮前為糾正貧血、避免術中輸血及由此產生并發癥;6.肌瘤合并不孕者者用藥使肌瘤縮小,創造受孕條件;7.有內科合并癥且不能進行手術者。禁忌證為:1.肌瘤生長較快,不能排除惡變;2.肌瘤發生變性,不能除外惡變;3.黏膜下肌瘤癥狀明顯,影響受孕;4.漿膜下肌瘤發生扭轉時;5.肌瘤引起明顯的壓迫癥狀,或肌瘤發生盆腔嵌頓無法復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