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導意見:腦梗死的最終治療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挽救神經元,減少神經功能缺失,減少后遺癥。根據其臨床分期的不同,治療原則也有變化 ⑴超早期治療(6小時以內):此期腦組織病理改變輕微,無明顯缺血性改變及壞死,缺血半暗帶尚存在且占據病灶的絕大部分,處于缺血——再灌注時間窗內,為治療的關鍵時期。應綜合利弊給予溶栓、抗凝、降纖、抗血小板、血液稀釋、腦保護等治療。⑵早期(6~72小時):此期缺血半暗帶已基本消失,溶栓治療已無意義;降纖及抗凝治療可試用;以抗血小板和腦保護治療為主。⑶急性期后期(72小時~1周):以抗血小板和腦保護為主的綜合治療。⑷恢復期(1周以后~2 年):在抗血小板和腦保護治療的同時輔以功能鍛煉、理療、針灸等康復治療,以促進功能恢復,減少后遺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