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功能16項一般是指肝功能檢查16項,檢查項目通常包括丙氨酸氨基轉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谷氨酰轉移酶、堿性磷酸酶、總膽紅素、直接膽紅素、間接膽紅素、總蛋白、白蛋白、球蛋白、白球比、葡萄糖、素氮、肌酐、乳酸脫氫酶、肌酸激酶等。由于每個醫(yī)院有不同的規(guī)定,具體的檢查項目也會有所不同。
肝功能檢查可以通過各種生化試驗方法檢測與肝臟功能代謝有關的上述各項指標,可以反映肝臟功能的基本狀況,探測肝臟有無疾病、肝臟損害程度,以及查明肝病的原因、判斷預后。但肝功能檢查不是萬能的,有一定的局限性,肝功能正常并不代表肝臟沒有病。
肝功能檢查只能作為診斷肝膽疾病的一種輔助手段,要對疾病做出診斷,還必須結合病史、體格檢查、影像學檢查等全面的綜合分析。如果患者的肝功能檢查結果顯示異常,建議患者及時在醫(yī)生的幫助下完善上述相關檢查,查明自身的病因后,積極配合醫(yī)生進行相應的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