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通常是指精神障礙。如果是功能性精神障礙引起的,則屬于心理疾病;但如果是器質性精神障礙引起的,則不屬于心理疾病。
精神障礙是所有病理性精神活動的統稱,以臨床顯著的個體認知、情感調節或行為紊亂為特征,表現為情感障礙、精神病性障礙、創傷和應激相關障礙、精神活性物質所致精神障礙及神經發育障礙等。根據病因,可以將其分為器質性精神障礙、功能性精神障礙。其中器質性精神障礙是由神經系統疾病、代謝障礙、中毒、濫用藥物等因素引起大腦損傷導致的,此類精神障礙通常與心理因素無關。因此,不屬于心理疾病。
功能性精神障礙通常是由生物學、心理因素、社會環境因素等原因引起的,包括抑郁癥、雙相情感障礙、焦慮癥、精神分裂癥等,與心理因素有一定的關系。因此,此類精神障礙一般屬于心理疾病。
精神障礙容易使患者出現感覺減退、幻覺、妄想、注意力異常變化、記憶力下降、理解能力下降、情緒異常變化等癥狀。建議患者及時就醫,通過精神檢查、軀體檢查、量表測試、腦電圖、頭顱CT及MRI等明確病情后,在醫生的指導下服用氯氮平片、阿立哌唑片等抗精神病藥物,鹽酸舍曲林片、鹽酸氟西汀膠囊等抗抑郁藥物,阿普唑侖片、勞拉西泮片等抗焦慮藥物進行治療。還可以配合進行精神分析、行為治療、認知療法等心理治療來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