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癌癥如果在基因檢測中,沒有發現基因突變,意味著不適合使用靶向藥物進行治療。但還有些癌癥,如果基因檢測當中沒有發現基因突變,意味著反而適合使用靶向藥物進行治療。因此,是否存在基因突變,對于不同癌癥代表意義不同,臨床上與基因突變關系較明確的有非小細胞肺腺癌、結直腸癌。
1、非小細胞肺腺癌:晚期肺腺癌患者一旦確診,臨床一般首先建議進行多基因的聯合檢測,以尋找是否有明確意義的基因突變存在。若晚期肺腺癌患者沒有基因突變,意味著不適合采用靶向藥物進行治療。如是否存在EGFR、KRAS、BRIF基因突變,以及ROS1、MET、RET等基因突變,可以指導后續的靶向藥物治療。當發現某一特定的基因突變后,可以遵醫囑選用相應靶向藥物進行治療。但對于沒有基因突變的肺腺癌患者,可采用化療,或化療和免疫聯合治療,也可延長患者生存時間;
2、結直腸癌:部分晚期結直腸癌患者,尤其是對于左半結腸癌患者,如果在基因檢測當中明確RAS基因、BRIF基因沒有發生突變,則可以使用靶向藥物進行治療,可以采用針對EGFR基因單克隆抗體,如西妥昔單抗進行靶向治療。而如果出現RAS基因、fBRIF基因突變,一般不適合使用西妥昔單抗進行靶向治療。直腸癌患者若沒有RAS基因和BRIF基因突變,意味著可以采用靶向藥物進行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