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篩一般是通過抽血來進行檢查。
在妊娠24-28周期間,孕婦應到醫院進行糖篩測試,即糖尿病篩查,主要是抽血測試。一般情況下,在進行糖篩檢查之前,需要空腹12個小時。檢查時首先空腹抽血一次,將50克葡萄糖粉溶于200毫升水中,5分鐘內喝完,在此期間請勿飲酒或進食。一小時后,取另一份血樣檢測血糖,然后將其與相關血糖值進行比較,如果血糖超過7.8mmol/L,則稱為血糖篩查異常,此時通常需要遵醫囑進行糖耐量測試。
如果糖篩檢查異常,說明患者可能患有妊娠糖尿病。而妊娠期糖尿病是妊娠期的一種嚴重并發癥,會對胎兒造成畸形,也可能誘發女性代謝異常,導致身體虛弱,甚至分娩過程中難產,影響母嬰的生命安全。因此,應該按時就醫進行相應的產檢,如果有異常,應該及時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相應的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