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建議患者在體溫超過38.1℃時使用布洛芬混懸液進行退熱處理,但并不絕對,也需要根據患者的既往病史和身體狀況進行判斷。
1、既往有高熱驚厥病史:一旦發現此類患者出現發熱的現象,即便沒有達到中等熱度,也要及時遵醫囑使用布洛芬混懸液,以免體溫上升時再次出現抽搐現象,導致中樞神經系統缺氧。若患者反復發生熱性驚厥,有可能會遺留神經系統后遺癥。所以必要時還需要遵醫囑服用止驚藥物防止驚厥的發生,如苯巴比妥;
2、發熱伴有疼痛:如果患者體溫在37.3-38℃,但是因發熱出現明顯的肌肉酸痛,或者是由于牙齦腫痛、風濕性關節炎、強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引起的發熱,也可以遵醫囑合理服用布洛芬混懸液,以起到鎮痛和退熱的作用。
如果患者存在布洛芬混懸液禁忌證,如活動性潰瘍、布洛芬過敏、出血性疾病、嚴重的肝腎衰竭等,即使出現發熱癥狀,無論體溫多少度都不能隨意使用布洛芬混懸液進行治療,建議遵醫囑采取其他退熱方式幫助控制體溫,比如冰帽枕敷、溫水擦浴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