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攜帶者通常指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如果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的肝功能正常,通常能生小孩;如果肝功能存在異常情況,則不能生小孩。
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是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持續時間超過6個月,但基本沒有肝病相關癥狀的人群。在妊娠過程中,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體內血液循環量增加,體內代謝較大,容易加重肝臟的負擔。因此,如果檢查結果提示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通常能生小孩,一般不會影響妊娠。但如果檢查結果提示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的肝功能已經受損,肝臟可能無法負荷妊娠期間的代謝功能,通常是不可以生小孩的,以免加重肝臟的實質性損傷。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肝功能正常的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處于妊娠期間,應定期進行檢查,明確肝功能及乙肝病毒定量。如果檢查結果提示乙肝病毒定量已經超過2×10^6IU/m,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應及時遵醫囑使用艾米替諾福韋片、替比夫定片等藥物進行治療,以控制病毒復制。在妊娠結束后,小孩需要及時通過接種重組酵母乙肝疫苗、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等方式來進行母嬰阻斷,以預防傳播乙型肝炎病毒。
因此,在備孕之前,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應到醫院就診,完善肝功能檢查,在明確肝功能情況后再判斷是否能生小孩。在懷孕后,乙型肝炎病毒攜帶者需要定期進行產檢,還要按時復查乙肝兩對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