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如果在懷孕初期吸了少量的哮喘藥,胎兒一般還能要;如果在懷孕初期吸了大量的哮喘藥,胎兒一般不能要。具體分析如下:
1.吸了少量的哮喘藥:在臨床上,孕婦可以按醫囑使用部分哮喘藥,比如丙酸倍氯米松鼻噴霧劑、硫酸特布他林氣霧劑等,如果只是少量吸了這些哮喘藥,一般不會對胎兒的發育造成影響,所以這種情況下,懷孕初期吸了哮喘藥,胎兒一般還能要。
2.吸了大量的哮喘藥:部分哮喘藥可能會對胎兒的發育造成影響,比如布地奈德鼻噴霧劑、異丙托溴銨氣霧劑等,如果孕婦長期、大量吸入這些哮喘藥,可能會導致胎兒畸形,建議孕婦去醫院做唐氏篩查、四維彩超等檢查,如果確定胎兒發育不全,胎兒一般不能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