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火炮燒傷之后,需要及時地脫離被燒傷的環境,保護被燒傷的創面。燒傷可分為Ⅰ度燒傷、Ⅱ度燒傷、Ⅲ度燒傷。具體的處理方法需根據具體燒傷程度判斷,如果患者燒傷嚴重則需要及時去醫院進行救治,避免由于自行處理不當而導致感染等情況。
1、Ⅰ度燒傷:燒傷程度較輕,患者可表現為燒傷皮膚發紅、疼痛、觸痛,皮膚無損傷,輕壓受傷部位時局部變白,無水皰。可立即浸泡在冷水中幫助緩解疼痛,然后涂抹濕潤燒傷膏等藥物,通常不用包扎,直接暴露在空氣中,有利于創面愈合;
2、Ⅱ度燒傷:燒傷損傷較深,患者可表現為皮膚水皰,水皰底部呈紅色或白色,觸痛敏感。建議及時就醫,使用無菌生理鹽水沖洗創面,水皰完整時,可由醫生用無菌注射器抽出水皰液體并保留皰皮。選擇大小適中的無菌紗布固定,并按時換藥,必要時可遵醫囑予以應用抗感染藥物,如鹽酸左氧氟沙星片等;
3、Ⅲ度燒傷:燒傷損傷最深,患者燒傷表面可發白、變軟或呈黑色、炭化皮革狀,壓迫時不再變色,偶爾有水皰,并且Ⅲ度燒傷區域一般沒有痛覺,因為皮膚的神經末梢遭到破壞。需及時就醫,使用生理鹽水清理創面,局部涂抹莫匹羅星軟膏等抗生素藥物,并使用消毒紗布覆蓋,按時換藥。由于深度燒傷很容易引起感染,應配合靜脈輸入抗生素,如青霉素等。若為大面積燒傷,可出現體液大量丟失,必須靜脈補充液體,以免出現腎衰竭等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