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血完畢后,血袋的低溫保存時間通常為24小時。同時輸血結束后,還應在報告表中詳細填寫相關輸血記錄,再將血袋退回醫院輸血科冷藏至少24小時。
輸血前應該嚴格檢查血液制品的外觀、血袋是否損壞、庫存血質量,在血液輸注之前,需將其從冷藏箱中取出,在室溫之下停留的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輸血過程中,輸血管道應用生理鹽水沖洗,血液中不能添加其他藥品,防止出現血液凝集或溶解。輸血過程中需觀察患者有無出現不良反應,如果沒有明顯的不良反應,可以調整為正常輸血速度。如果出現嚴重不良反應,需要立即停止輸血,將輸血器與血袋一同送檢,查明具體原因。
輸血后,血袋應存放在2-8℃的冷藏箱中24小時,以防出現意外情況,如過敏反應、凝血情況等。同時,受血者和獻血者的血樣應在冷藏條件下至少保存1周,待發生異常情況時,可以進一步調查原因,確保臨床用血安全。
血袋的使用應該詳細記錄并密封保存,輸血前與輸血結束都需要雙人核對無誤并簽字,血袋集中保存24小時后,由專業人員按照相關醫院感染管理要求進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