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下針注射的位置常選擇在上臂三角肌下緣、兩側(cè)腹壁、后背、大腿前側(cè)、外側(cè)等部位,它主要是用于皮下的小劑量給藥、預防接種及局麻用藥。皮下針的注射方法是:
一手繃緊局部皮膚,一手持注射器,以示指固定針栓,針頭斜面向上,與皮膚呈30-40度角,將針梗的1/2-2/3快速刺入皮下,松開繃緊皮膚的手,抽動活塞,如無回血,緩慢注射藥液。進針過程中避免刺入肌層,另外要確保針頭未刺入血管內(nèi)。
使用目的主要包括:
1、以治療為目的:患者在化療后進行常規(guī)的血常規(guī)監(jiān)測時,如果發(fā)生粒細胞減少的情況,醫(yī)生會根據(jù)粒細胞減少的程度進行使用升白針,一般是在化療的7-14天使用;
2、預防性使用:一般是在化療前24-48小時,或是化療后的24-48小時使用,以預防為目的的升白針主要是為了保證患者的化療強度,以及降低患者在化療后的感染風險,但不是每個患者在化療后都需要預防性的使用升白針,是否使用預防性的升白針,主要是取決于他治療的目的、化療方案治療的強度、患者本身合并發(fā)生感染的風險及身體狀況進行綜合的判斷,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