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來說,懷孕第二次檢查是懷孕13-16周,建議孕婦按時檢查。具體內容如下:
正常情況下,孕婦在整個孕期需要做10次檢查,其目的是通過對孕婦和胎兒的監護及早預防和發現并發癥,減少其不良影響。通常懷孕第二次檢查是懷孕13-16周,除基本的例行檢查外,孕婦在懷孕16周左右,還可抽血做唐氏篩查,從而幫助診斷胎兒是否有器官發育障礙或畸形的情況。
此外,孕婦除了定期前往醫院進行檢查外,還應注意休息,保持健康、合理的飲食結構,避免過度勞累。

趙曉東 主任醫師婦產科學
三級甲等北京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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