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腎發育不良不一定要引產,發現胎兒腎發育不良時建議孕婦進一步檢查,根據胎兒腎臟發育情況,以及胎兒染色體或者是基因異常情況綜合考慮。
正常情況下,孕婦懷孕6個月左右,即懷孕22-26周時,需要做胎兒三維彩超或者是胎兒四維彩超,排除胎兒發育異常情況。如果在做彩超時發現胎兒腎發育不良,建議進一步結合孕婦羊水量進行判斷,因為羊水過少或者是羊水過多,都提示胎兒泌尿系統可能有異常。如果發現胎兒腎臟發育不良,往往建議做產前診斷,比如在懷孕中期做羊水穿刺檢查,在懷孕晚期做臍帶血穿刺檢查,如果胎兒僅為輕微腎發育不良,比如輕微的腎盂積液,一般影響并不算特別嚴重,可以繼續妊娠。但如果胎兒染色體異常,比如21-三體綜合征,則需要做引產放棄妊娠。
另外如果胎兒有腎臟疾病,但染色體和基因都正常,建議在孕期進一步行彩超密切觀察胎兒其他臟器情況,若無其他異常也可以考慮在生后對胎兒的腎臟進行手術,但若發現有多發畸形,則說明胎兒預后不良,可考慮引產終止妊娠,具體夫妻雙方可以咨詢小兒泌尿外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