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外踝骨折經(jīng)過保守治療后,通常需要3個月左右才能下地活動,但具體下地時間,取決于骨折何時愈合,過早地下地活動,可能會加重骨折損傷。
腳外踝骨折之后,骨折愈合需要經(jīng)歷血腫激化、骨痂形成、骨塑形3個過程。當骨折愈合良好時,便能下地正常行走活動。如果腳外踝骨折沒有愈合就下地行走,由于外踝需要承受身體的重量,容易導致踝關(guān)節(jié)骨折移位,出現(xiàn)延遲愈合、不愈合或者再次骨折的可能,對骨折愈合不利。因此,一般腳外踝骨折之后,保守治療恢復良好的情況下,需要3個月左右,才能開始在醫(yī)師指導下適當下地行走。
臨床上腳外踝骨折的保守治療,主要是制動休息,并予以手法復位、石膏外固定,一般固定時間為2-3個月。期間需要定期復查影像學檢查,如CT或X線檢查。必要時,可遵醫(yī)囑服用促進骨折愈合的藥物進行輔助治療,如仙靈骨葆膠囊、碳酸鈣D3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