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傷后造成運動功能障礙的原因,主要是由肌肉攣縮、增生性瘢痕、關節僵硬等引起,建議可以在燒傷科醫師和康復科醫師的指導下進行功能鍛煉恢復。
1、肌肉攣縮:可能是護理不當導致,燒傷治愈后為了減輕水腫而抬高肢體,如果長時間抬高會引起髖關節屈曲攣縮。也有可能是繼發于燒傷創面和皮片植皮收縮的攣縮,植皮和皮膚的收縮可形成永久性攣縮,從而出現運動功能障礙;
2、增生性瘢痕:深達皮膚真皮層的燒傷,會在燒傷部位遺留增生性瘢痕。增生性瘢痕具有毀容和喪失功能的特性,當增生性瘢痕跨越關節面牽拉時,會嚴重影響關節活動范圍,因此會造成運動功能障礙;
3、關節僵硬:如果關節的外固定時間過長,構成關節的部分如關節囊、骨膜、韌帶損傷,或者患者因怕痛、怕腫等原因不運動而錯過功能鍛煉時機或活動范圍小達不到鍛煉要求,運動過少,只重視其他治療而缺乏功能鍛煉,傷后肢體長時間制動,從而出現關節僵硬。
此外,還存在應激反應、后期并發心功能不全這幾種可能。燒傷后出現運動功能障礙,輕者可以采用局部按摩、理療、中藥外敷、關節功能鍛煉器以及手法松解等療法,嚴重者需要進行手術治療,如瘢痕松解植皮術、關節粘連松解術等,術后仍然要進行關節功能鍛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