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是指妊娠。心臟病孕婦妊娠后,孕晚期(28周及以后)尤其危險,但整個孕期都有風險,建議及時就醫并遵醫囑治療。
妊娠后,孕婦的血容量逐漸增加,一般在孕32-34周達到高峰,比孕前增加30%-45%。對于心臟病孕婦而言,這會加重心臟負擔,可能導致心功能不全。在孕晚期,增大的子宮向上擠壓膈肌,使心臟向左、向上、向前移位,心臟大血管扭曲,機械性地增加心臟負擔。同時,分娩期也是一個關鍵時期,第一產程中,每次子宮收縮約有250-500ml血液被擠入體循環,回心血量增加,心排血量也增加;第二產程時,孕婦需屏氣用力,肺循環壓力增加,腹壓增加,也使心臟負擔加重;第三產程胎兒娩出后,子宮迅速縮小,腹腔內壓力驟減,血液易向內臟灌注,回心血量急劇減少,這些血流動力學變化對心臟病孕婦極為不利。此外,產后3天內,子宮縮復使大量血液進入體循環,也會加重心臟負擔。而在孕早期,雖然血容量增加不明顯,但妊娠反應、激素變化等可能影響心臟病孕婦的身體狀態,也存在一定風險。
日常護理方面,心臟病孕婦要注意休息,保證充足睡眠。采取左側臥位,減少子宮對下腔靜脈的壓迫。飲食上控制鹽攝入,防止水腫加重心臟負擔。避免情緒激動和過度勞累,定期產檢,密切關注心功能變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