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沒有具體的年齡標準,表明弱視需要戴鏡到多少歲,臨床上主要建議在8歲以前完成,此年齡階段的治療效果通常較好。同時,年齡超過12歲以后,被認定為臨床治療無效果,因此根據臨床經驗所得,弱視可能需要戴鏡到12歲。
弱視是指視覺發育期內,由于異常視覺經驗,如單眼斜視、屈光參差、高度屈光不正以及形覺剝奪等,引起的單眼或雙眼最佳矯正視力下降的疾病,但眼部檢查通常無器質性病變。由于視覺發育的關鍵期是0-3歲,敏感期是6歲之前,因此6歲之前發現并治療的效果比較好,大于或等于8歲的治療效果較差,大于12歲被認為臨床治療無效果,因此臨床經驗所得,弱視可能需要戴鏡到12歲。但是年齡大于12歲后,通過遮蓋訓練結合功能訓練,依然有改善功能的希望。
此外,日常生活中需要做好眼部的護理,避免長時間使用電腦、手機等電子產品,以免誘發眼疲勞,導致眼睛干澀、疼痛等癥狀,進而不利于弱視的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