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發性肺癌是指在不同的肺葉或者兩肺之內,發生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原發性腫瘤。根據腫瘤在肺部分布的具體情況,部分可以手術治療,部分沒有手術的意義。如果不能手術,可以選擇化療、放射治療、靶向藥物治療等方式控制腫瘤的發展。
1、可以手術:如果多發的腫瘤發生在同側兩個肺葉,經評估通過手術能夠切除,則具有手術的意義。比如可行雙肺葉、全肺切除術和肺葉加肺段切除術等,通過手術切除腫瘤后,能在一定程度達到根治的目的,術后配合以化療、放療、靶向治療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腫瘤的轉移和復發;
2、不建議手術:如果多發性肺癌在肺部呈彌漫性分布,手術無法完整切除和根治,甚至可能加速腫瘤的血行轉移,此時沒有手術的意義。但是可以通過肺部穿刺取病理標本,進行化療、放射治療、靶向藥物等治療,能控制腫瘤的進展,提高生存質量。
多發性肺癌需根據不同的腫瘤分布情況,來決定是否有手術的意義。術前的肺部CT、增強CT,甚至PET-CT等檢查,是評估的重要依據,有效評估后決定是否進行手術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