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體征,是表示人體正常活動的重要指標,也可以用來判斷病人病情輕重和危及程度。一般情況下,生命體征主要包括體溫、脈搏、血壓、呼吸。
1、體溫:人體不斷產熱,同時也在不斷散熱,以此保持體溫的動態平衡,以滿足正常生命活動的需要。臨床上常用的測量體溫的方法為腋測法、口測法、肛測法。采用不同的測量辦法時,體溫的正常值范圍有一定區別。腋測法正常值為 36-37 ℃,口測法正常值為36.3-37.2℃,肛測法正常值為36.5-37.7℃;
2、脈搏:脈搏是隨著心臟節律性的收縮和舒張,動脈血管壁相應地出現擴張和回縮,動脈這種有節律的搏動稱為脈搏。正常情況下,脈搏與心率應一致,成年人脈搏每分鐘為60-100次;
3、血壓:血壓是指在血管內流動,對血管壁造成的側壓力,臨床上所謂的血壓是指動脈壓。根據心臟的搏動,可分為收縮壓和舒張壓,兩者之間的差距為脈壓。正常成年人在安靜狀態下,血壓范圍較為穩定,收縮壓90-139mmHg,舒張壓60-89mmHg,脈壓為30-40mmHg;
4、呼吸:呼吸是機體在新陳代謝過程中,不斷地從環境中吸取氧,并將二氧化碳排出體外的氣體交換過程。正常成人在安靜狀態下,呼吸頻率為16-20次/分鐘,呼吸節律規則,均勻無聲,不費力,呼吸與脈率之比為1: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