胎兒泌尿系統畸形的種類較多,需要根據泌尿系統畸形的類型判斷是否能治療。如果胎兒存在多囊腎、泄殖腔外翻等情況時,通常建議終止妊娠,如果胎兒存在一側腎缺失、尿道狹窄、腎盂積水、輸尿管梗阻等情況,可在出生后進行相應處理。
1、一側腎缺失:如果胎兒的一側腎臟缺失,但另一側正常,通常能夠代償性地完成另一側腎臟的功能,一般無需進行特殊治療;
2、尿道狹窄:如果胎兒單純表現為尿道狹窄,沒有明顯腎積水存在時,通常可以在出生后給予手術治療,如果存在腎積水,甚至出現腎實質的萎縮、壞死,則建議終止妊娠;
3、腎盂積水:如果發生腎盂積水,積水量較少時,通常不需要進行治療,繼續觀察即可,但在胎兒出生后需要定期復查。如果腎盂積水比較明顯,或合并其他超聲結果異常,則應盡快進行產前診斷,必要時終止妊娠;
4、輸尿管梗阻:如果因為輸尿管梗阻導致腎積水,通常需要在出生后進行手術治療來改善積水的情況,如果同時存在腎功能不全的情況,則治療難度較大。
胎兒泌尿系統畸形是否能治療,不能一概而論,建議孕婦在備孕期間,以及孕期盡量減少接觸電離輻射、化學致畸的物質,如吸煙、飲酒等,且在孕期建議進行染色體的排查,明確胎兒是否存在染色體異常的表現。
